教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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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30浏览次数:

 各系

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校教字〔2019〕131号),2021年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参照《2021年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指南》(见附件1)。

本年度设委托课题若干,对我校教育教学发展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供建议和研究支持。委托课题的研究内容及课题承担者由委托课题工作小组确定。

二、申报条件

(一)人员要求

项目主持人原则上由从事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者并具备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具备初级职称人员作为主持人申报项目需主讲过1门专业课程,教学效果良好、参加过校级或厅局级以上教研项目研究。

项目主持人和主要成员限主持1项,项目成员数量(含主持人)限8人。

项目主持人有未结项的校级教改项目,原则上不得继续申报新的校级教改项目。

2020年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评审撤项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三年内不得申报新的研究课题。

(二)申报要求

各系要完成对校级教改项目的初审工作,并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只接受各单位推荐的项目,不受理个人申请。各单位要做好对项目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做到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双把关”。确保参与者政治过硬、参与教师的师德师风表现过硬。

(三)研究时限

委托课题1年;重点项目1-2年;一般项目1年。

(四)委托课题要求

申报委托课题的,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擅自更改或添加副标题。委托课题的申报不占院系的指标限额,申请人条件和要求由委托课题工作小组审定。如遇流标,由委托课题工作小组确定是否通过其他委托形式进行研究。重大委托课题视申报情况可增加现场答辩环节,不参加答辩视为主动放弃。

三、申报指标限额

学院申报限额如下。我院限报7项:一般项目限7或6项,重点项目限0或1项,委托课题不占限额指标委托课题不占限额指标,申报材料按单位报送教务处。

 

四、项目评审程序和时间安排

各教学院(部)成立项目评审小组,负责对本单位拟申报的校级教改项目进行评审、公示,按推荐顺序报送教务处,最终上报的项目数不得超过本单位的指标数量。其他单位的拟申报项目按单位报送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评审。

各教学院(部)评审程序和要求如下:

1.动员、组织老师们撰写项目申报书;

2.各教学院(部)对本单位拟上报的项目组织评审;

3.各教学院(部)公示,公示期2天以上;

4.各教学院(部)将公示无异议的项目评审结果按单位推荐顺序报送教务处。

五、报送材料要求

(一)网上评审系统

各教学院(部)通过单位推荐的项目申请人,以及其他单位申请人将《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上传至项目评审平台(http://zzia.zlgc2.chaoxing.com/),用户名和密码同超星学习通。

(二)其他材料

材料1:《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纸质版1份(见附件2)。

材料2:《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1份(加盖部门公章)及电子版;

材料3: 学院提交公示截图纸质版(加盖公章)1份。

(三)报送时间和地点

纸质材料请于2021年4月7号(周三下班之前)报送至学院教学办05A416,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教学办刘老师

网上评审系统开放时间:2021年4月15日—4月19日17:00。

其他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4月19日17:00。

所有纸质材料由学院统一报送,不接收个人报送。

六、说明

应认真对待此次申报工作,对申请人的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以及申请书的质量做到严格审查,公正评审。申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重复申报,一经核实,取消本年度立项资格,并核减下年度单位指标。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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