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邮箱入口

领导信箱 学校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航空宇航学院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7 发布人:张心怡 浏览次数:[]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教财〔201984号)和《河南省学生资助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豫教资〔202228号)要求以及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全院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

二、认定比例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特别困难、比较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等级,各班认定比例不超过班级人数的30%,其中特别困难不超过5%(若班级特殊群体超过5%除外),特别困难人数需和一般困难人数对等。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和等级。

三、认定要求

(一)具体细则详见航空宇航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二)如有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的同学请提前准备好材料的复印件,可直接认定为特别困难。

(三)需要申请经济困难学生的同学,应当提交与《郑州航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所承诺内容对应的佐证材料。

(四)困难生认定无须三级贫困证明,各地民政部门按照国家要求不再开具此证明,若以此作为家庭经济困难的佐证材料,可视为无效材料。其他容易获取及无法定编号的证明材料,如村(居)委会开具的贫困、低保证明等,可不予采纳。

(五)因直系亲属患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直系亲属范围仅限于在同一户口簿内的家庭成员且须出具佐证家庭关系的户口材料,如户口本人页和亲属页等。

(六)提交的病、残、灾害、事故等相关佐证材料,须体现学生本人、家庭成员、金额、时间等关键信息。个别具有时效性的材料,如失业证、受灾证明等,须限定为20219月至20228月期间。其它大病、意外事故类材料可适当放宽时限,由学院评估后酌情考虑。

(七)2022级全体新生务必于97日至9日登录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http://gxzz.haedu.gov.cn;仅限手机端登录;学校代码:10485;默认密码:666666)完善个人基本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八)转专业的学生在原专业原班级进行认定;大类分流的学生在分流后的专业、班级认定困难生。

(九)学院将对各年级的初评结果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将取消认定资格。

四、认定程序

(一)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班级评议小组递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本学年起政策变化,不需在表上盖章,改为个人承诺签字)。

(二)申请人如果是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只需提供扶贫明白卡复印件,包括以下三页封面(有统一编号),首页(有家庭成员信息),第五页(接受帮扶人员签字、扶贫负责人签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直接认定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生。(注:如提供不了建档立卡证明材料的同学可向辅导员说明情况后先行认定)

(三)由班级评议小组按照规定名额(具体比例以学生处每年下发文件为准)投票依次选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生、家庭经济困难生、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生,并在班级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提交年级评议小组审议。

(四)年级评议小组审核班级评议小组拟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生名单,并初步确定人选提交院系评定小组认定。

(五)院系认定工作小组审核后,将家庭经济困难生名单在我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若有异议,由院系认定工作小组负责调查核实;如无异议,则确定家庭经济困难生名单。

(六)建立家庭经济困难生档案,并上报学校。

五、时间安排

(一)报送时间

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名单:20229917:00前发送至导助,导助汇总后于91017:00前发送至邮箱414367246@qq.com

班级认定结果:202291317:00前报送材料。

(二)报送清单

1、电子版材料
(1)《郑州航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电子版以及其他佐证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的高清图片(此项材料需汇总到一个文件夹,材料及文件夹命名为姓名+学号);
(2)《郑州航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登记表》电子版;
(3)《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统计表》电子版(以辅导员所带所有专业汇总到一张表);
注:以上材料汇总到一个文件夹,材料及文件夹命名:年级+专业。电子版材料上交时间截止至9月13日17点,各位助理请注意时间。
     2、纸质版材料
(1)《郑州航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2)《承诺书》纸质版一式一份;
(3)《郑州航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4)《航空宇航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指标体系》纸质版一式两份;
(5)  参评学生的其他佐证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注:纸质版材料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以上材料电子版以班级为单位压缩打包发至导助,导助以专业为单位发送至资助助理邮箱1799986365@qq.com,纸质材料以年级为单位分班级交给资助助理。

注意:《申请表》电子版以学生个人名字命名,《登记表》以年级+专业+班级命名,《统计表》以辅导员所带所有专业汇总到一张表,否则退回处理。

联系人:马金洋

联系电话:15703945939


郑州航院航空宇航学院

                                                   202297


上一条:航空宇航学院关于拟提拔科级干部考察对象人选的公示 下一条:航空宇航学院2021-2022学年通报批评汇总名单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