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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宇航学院关于评选首届大学生“创新之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2 发布人:实践教学部 浏览次数:[]

各系部: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构建一流创新生态决策部署,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力,增强大学生创新思维、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选树新时代大学生创新创业标杆典型,引领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参与技术、产品、品牌、服务、商业模式、管理、组织、市场、渠道等方面的创新创业活动,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校园文化氛围,航空宇航学院决定开展首届大学生“创新之星”遴选活动。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评选标准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科学素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响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号召。

(二)热爱科学,在学习上富有创新精神,乐于学术钻研,有科学实践能力,在学术科技创新方面成绩突出,具有自强不息、勇于创新、励志奋进的创新创业精神。

(三)创新意识强,取得的科技创新成果具有示范、带动、辐射作用,对行业发展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四)科研创新成效突出,典型事迹对高校学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五)市级以上创新科研项目主要完成人优先。

(六)创新创业科研项目获得专利权者优先。

(七)为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提供咨询、方案创意设计、技术服务等活动并受到好评者优先。

(八)创新发明被企业采纳转化的学生优先。

(九)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至少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参加省级以上组织的各类科技竞赛活动,并获得二等奖(含)以上;

2、有科研创新成果并被相关企业采纳转化,获得显著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3、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科技或专业论文或曾主持省级以上课题;

4、代表学校参加省级及以上创业计划大赛、课外科技作品大赛并获二等奖(含)以上;

5、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在“互联网+”“挑战杯”“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创新创业赛事中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有明显示范带头作用。

三、工作安排

(一)系部初选

每个系部根据本专业学生人数的1%进行推荐(不足1人按1人推荐),若有学校认定“A+”竞赛国赛项目的第一获奖人,则不占系部推荐名额。各系部推荐的学生作为学院“创新之星”候选人参加学院评选。(具体名额分配可见附件3)

各系要深入挖掘,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申报,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进行材料审核、初选。推荐人选的事迹要突出先进性、代表性、典型性,把在科研创新方面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事迹不突出者不予推荐。

(二)学院评选

学院组织专家对参评学生进行考核、评审公示,最终评选出10名学生为航空宇航学院大学生“创新之星”。

(三)学院推荐

学院将从学院评选出的“创新之星”中,遴选出一名成绩突出学生作为学院代表参加学校“创新之星”评选工作。

四、有关要求

1、请各系部高度重视,把评选工作作为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重要举措,广泛发动、积极组织,推荐条件优秀的学生申报。要广泛宣传评选条件,提升政策的知晓度,把评选过程作为树立典型、学习典型、宣传典型的良好机会,使评选过程成为学生自愿参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的过程,在学院内部掀起科研创新和社会实践的新热潮。

2、各系部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充分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3、提交材料要求:

请各系6月8日前将《大学生“创新之星”遴选推荐表》、《大学生“创新之星”推荐汇总表》及装订的支撑材料(各一式两份)报送至实践教学部(08B501),相应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houxudong@zua.edu.cn。

联系人:周旭东

联系电话:13607647704

(编辑:周旭东 审核:王晓璐)

附件1:航空宇航学院“创新之星”推荐表

附件2:航空宇航学院“创新之星”汇总表

附件3:系分配名额限额

  • 附件【推荐表.docx】已下载
  • 附件【汇总表.docx】已下载
  • 附件【限额.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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