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郑州航院教学团队负责人管理办法》(校政字〔2019〕6号)的精神,各专业负责人、课程组负责人、实践教学负责人如有调整,应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推荐新任教学团队负责人。经任职资格审核、公示、各学院(部)党政联席会聘任等程序通过后,将《教学团队负责人基本情况表》(见附件)纸质版1份(盖学院章)于11月24日(下周二)前请以系为单位报送至学院教学办。
上一条:学校拟对2010—2019年未结项的校级教改项目进行清理,初步整理结果请见附件,请相关老师进行核对
下一条:关于组织2020年度河南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和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