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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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验收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1浏览次数:

各河南省自科基金项目负责人:

按照《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科技厅关于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相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项目类别

(一)2021、2022、2023年,资助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省基金项目(包含青年基金和面上项目)科技厅委托学校进行结题验收。

(二)其他类别省基金项目由科技厅组织结题验收。(结题时间即要求另行通知)

二、受理时间

2024年度集中结项分两批受理:

第一批受理时间:4月15—6月5日;

第二批受理时间:9月18日—10月16日,(不再另行通知)。

三、结题验收程序

请参加本年度集中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与本单位科研秘书进行联系并进行备案,备案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批:4月15日-17日

第二批:9月18日-20日

项目负责人登录省科技厅“河南省科技报告共享服务系统”(http://kjbg.hnkjt.gov.cn),按要求撰写和提交项目科技报告,经审核后获取《科技报告收录证书》;之后登录“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http://nsf.hnkjt.gov.cn)填写《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决算表》(附件2),并上传相关附件。

四、结题验收所需材料

1、《科技报告收录证书》;

2、《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

3、《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决算表》

4、相关附件

相关附件材料中有关论文、专著、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均应当按规定标注“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或英文标注“Supported by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Henan”)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能作为项目结题验收材料。

5、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在系统内上传完毕后,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一份至08B311。

五、重要事项变更申请

以下情况需提前填写《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3)并报省科技厅批准:

1、项目延期。项目负责人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研究计划的,可以申请延期。每个项目只能延期1次,申请延长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项目负责人应当于项目资助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延期申请,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报省科技厅批准。在项目延展执行期内,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有限项规定的省基金项目。

2、项目研究方案、技术路线和参与人调整。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可以在研究方向不变、不降低结题验收标准的前提下自主调整研究方案、技术路线和参与人,经依托单位审核后于1周内报省科技厅备案。

3、项目负责人变更或终止项目实施。当出现“项目负责人不再是依托单位科技人员、不能继续开展研究工作或有严重科研失信行为,以及项目负责人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但仍不能完成探索性强、风险性高的省基金项目研究目标”等情形时,依托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变更项目负责人或者终止项目实施的申请,并报省科技厅批准。

科技处收到变更申请表后,将集中办理学校及科技厅审核盖章手续,请项目负责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变更申请。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1-619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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