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航空宇航学院关于做好2026届毕业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26浏览次数:

各位导师及相关研究生:

为做好硕士研究生培养与学位工作,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办法(修订)(校研字[2024]12)及学校相关规定,现开展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相关工作。

一、开题对象及时间

(一)开题对象:2026届硕士毕业生(专硕及学硕,即:将于2026年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二)开题时间:暂定202519日。

二、开题组织

(一)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由航空宇航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统一组织、实施,以现场公开答辩的形式进行,开题答辩会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开题报告的评审由学院负责,按学科和专业类别组成3-5人的开题报告专家评审小组,其中专业学位论文专家评审小组必须聘请来自实践领域的专家参与。

(三)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学术硕士生)论文选题应根据所选定的研究方向和学位论文水平要求,系统查阅国内外文献,在对本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的国内外发展动态作全面了解后,完成学位论文选题。学术硕士生论文选题应当是本学科专业范围内具有一定实用价值或理论意义的课题。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专业硕士生)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型研究课题或实际工作中的现实问题,必须要有明确的实践意义和应用价值,强调对实践问题及其解决方案的研究。论文形式可灵活多样,根据专业实际情况,可以是理论或方法上创新的研究论文,也可以采用应用基础研究、工程应用、工艺设计、产品开发等形式。全国教指委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四)开题报告通过后,一般不得改变研究题目。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题目者,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经导师同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批准后,重新开题。

(五)开题报告不合格者需在开题结束后的1个月内向培养学院提出重新开题申请,由学院组织进行重新开题工作;仍未合格者不得申请硕士学位。

三、工作流程

(一)撰写开题报告

1.学生填制并打印《郑州航院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附件1),开题报告不少于5000字。

2. 导师审核签字。

3. 《郑州航院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第十一项第12点将各位评审专家意见汇总到此处,评审专家组组长在第3点处签字。

(二)开题评审

1. 学院成立专家评审小组并填《开题报告专家评审小组名单》(附件2)并统一组织评审。

2. 评审小组填《郑州航院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表》(附件3),每位评审专家填写1份,并签名。

3. 审核通过后学生和研究生教学秘书需要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开题报告申请开题报告结果进行审核。请务必在系统内进行登记填写,便于学生毕业审核及成绩单打印。

4. 研究生教学秘书填写《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结果汇总表》(附件4)(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30%,其他无比例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研究生导师及答辩专家应对选题的创新性、可行性及前期准备工作进行充分评估,为研究生开展系统科学、规范有效的工作做出指导。校质量中心将组织学校研究生教育督导组专家,对学院的开题答辩工作进行现场督查。

(二)研究生开题答辩工作相关的材料,包括开题安排(时间、地点、专家组成员信息)、研究生开题结果汇总表、专家组表决票、研究生开题报告等,以学科或专业为单位,由学院学研办统一存档。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建威

联系方式:0371-61916602

 航空宇航学院学研办

                                                              202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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