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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工程学院2019-2020学年课堂教学改革认定办法

发布时间:2020-11-25 发布人: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扎实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提高我院教育教学质量,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试行>》(校人字[2019]33号)及《郑州航院课堂教学改革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19]7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教学工作实际,制定我院课堂教学改革认定办法。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聘用岗位为专职教师(含教学岗、教学科研岗、科研岗)所承担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课程。

二、课堂教学改革标准

以下四条必需全部符合,才能予以认定。请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认定,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如相关教案、教学设计、网页截图等。

(一)教学内容

1.依据课程教学大纲组织教学内容。

2.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堂教学,建设课程思政。

3.学术与技术前沿、科研项目成果、企业最新应用案例融入课堂教学。

上述三条须同时具备。

(二)教学方式方法

1.结合课程特点,采用问题式、项目式、案例式、交际式、探究式、启发式等方法授课。

2.利用慕课、在线开放课程、视频公开课等网络资源,采用翻转课堂、线上线下融合等混合教学方式授课。

上述两条须具备一条。

(三)课程资源

1.建成在线开放课程,并在课堂教学中使用。

2.开发出与课程相关的虚拟仿真实验项目,并在课堂教学中使用。

3.设计制作相应的教具和仿真软件等,有创意和较高难度,使用效果好。

上述三条须具备一条。

(四)课程考核

1.注重学生能力和素质的评价,采取过程性评价与课终考试相结合的课程考核模式。

2.过程性评价分值占总分数不低于35%

上述两条须同时具备。

三、课堂教学改革认定及管理

课堂教学改革认定工作分年度进行,学院负责本单位课程课堂教学改革认定工作。学校教学督导专家负责抽查,第一次抽查不合格,给予黄牌警告,限期整改;第二次抽查不合格,给予红牌处理,取消课程所在的课程组在学校的评优评先资格;第三次抽查仍不合格,取消课程所在的专业在学校的评优评先资格,并收回学校下拨该专业的所有经费。

对不归属任何课程组的教师进行课改评价时,初次不合格自行承担责任,三次及以上不合格由所在学院负责解聘该任课教师。

上一条:我院航空概论课程入选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下一条:学校拟对2010—2019年未结项的校级教改项目进行清理,初步整理结果请见附件,请相关老师进行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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