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 年度教育援疆专项课题的通知》教办教科〔2021〕332号文件精神,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教育援疆专项课题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中央治疆方略和第八次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和我省教育援疆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教育科研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支撑、驱动和引领作用,紧紧围绕教育援疆工作目标,聚焦受援地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师队伍建设发展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努力体现教育援疆的时代特征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高水平、有特色的教育科研成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以应用研究为主,结合河南教育教学‘组团式’援疆优势和受援地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实际,以学校为支撑,以学科为平台,以课题为引领,以教改为抓手,以团队为核心,围绕援疆民生工作和新课标、新课改、新课堂,注重选题的科学性、时代性、针对性和应用价值,促进受援地民生工程发展,提升教师专业素养,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凸显教育对受援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三)教育援疆专项课题提供课题指南(见附件1),具体课题名称由申请人参考课题指南自主拟定。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当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四)2021年度拟确立教育援疆专项课题100项,课题资助及相关工作经费由省教育厅统筹安排。
二、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遵守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有关管理规定,能够提供开展课题研究的必要条件,支持课题组开展研究并承诺信誉保证。
(二)课题申请人(主持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属河南省选派的中组部第十批援疆人才及第三批“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教师,或经受援地教育行政或科研部门推荐并通过河南省教育厅援疆工作前方协调小组审核的具备科研能力的受援地优秀教育工作者。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3.具有独立组织开展课题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4.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或副处级以上(含)行政职务。不具备应有专业技术职称、学位或职务的,高校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中小学、幼儿园须有两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5.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主持人)本年度每人只能申报1项教育援疆专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其他课题的申请;每项课题主要参与者(课题组成员)3-5人,原则上由河南援疆教师和受援地教师共同组成。作为课题组成员每人最多可参与两项本年度教育援疆专项课题的申请;已主持承担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各类别课题未结项者,不能作为主持人申报该项课题。
三、课题管理
(一)课题申请人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课题申请人须履行科研承诺,具体负责课题研究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课题研究团队组建、研究经费的分配使用及研究成果的质量;能够参加省教科规划办和省教育厅援疆工作前方协调小组组织开展的课题研究活动。
(三)专项课题获准立项后,不得变更课题名称、承担单位和课题主持人。因不可抗力致使课题研究无法进行的,省教科规划办将作撤项处理,并要求退回已拨付的经费。
(四)获准立项的课题需在援疆工作结束前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不少于1年,延期结项或课题组成员调整需报省教科规划办批准。
(五)课题研究的最终成果由河南省教科规划办组织鉴定,鉴定通过者予以结项并公布。课题结项需提交的成果材料主要为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和教育教学改革建议(3000字左右)。专项课题所有研究成果(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等)发表或出版时,均须独家注明“河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教育援疆专项课题+课题名称+课题批准号”字样。
(六)课题研究、结项鉴定有不良信誉者,课题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
四、材料要求
(一)申报教育援疆专项课题,申请人(主持人)须提交《河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教育援疆专项课题申请书》(见附件2)纸质文本一式2份,《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见附件3)纸质文本一式3份,《课题申请书》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需分别单独装订,一并报送。
(二)报送教师须提交《河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教育援疆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纸质文本2份(即使申报1个课题也要填报)。汇总时须确保汇总表编号与申报者纸质材料顺序号、电子材料文件夹编号相一致。由学院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单独报送。
(三)上述材料同版电子稿发送至邮箱:liu_bing_yuan@163.com,电子稿每项课题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格式为“2021援疆专项+学院名称+申报者姓名”。
所有材料由申报教师统一报送学院教学办(08B210),逾期不予受理。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日(周五下午5点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