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接到教务处通知,根据上一次学院预统计结果,请各位老师完善2020—2021学年教研工作量,有关事宜如下。
一、成果统计时间: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
二、计分标准:根据学校文件“关于印发《郑州航院科研教研业绩量化办法(试行)》的通知(校科字〔2019〕3号)”和“关于印发《郑州航院科研教研业绩量化办法部分条款修订》的通知(校科字〔2021〕1号)”的相关规定进行计分。
三、申报教研工作量的老师(项目主持人或成果奖第一完成人)需填写“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育科学研究工作量登记表”(见附件1)。学院填写“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0--2021学年教研工作量统计汇总表”(见附件2)。填表老师需提供相关成果证明复印件一份,涉及教学院系变动的老师,填写“所在单位”时以目前所在单位为准。具体要求见相关附件。
四、此次:个人填报;专家审核;学院审定。个人填报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学院将核减其工作量,并记入师德之风考核。
五、所有填报材料需由学院统一审核后报送,若涉及跨学院分分,需提交情况说明由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
六、材料报送
请各位老师于2021年11月15日(周一下午4点之前)将电子版(附件1、和相关成果证明材料,邮件附件请务必备注好教师姓名)统一发送至邮箱liu_bing_yuan@163.com)纸质版:填报材料(附件1)和相关成果证明复印件(请各位老师在证明复印件的右下角签好教师姓名,并用别针规整一下,以免教师材料混淆。)以上纸质版材料由各系(部)主任汇总后于周一下午4点30之前报送至学院教学办(08B210);附件2请各位老师在线编辑。
备注:
1.相关成果证明材料(证书、立项文件、结项文件、到账经费系统截图等)在11月15日(周一下午4点之前)必须提交完整,不完整的不予认可,过期不予受理。
2.纸质版:填报材料(附件1)和相关成果证明复印件都需要教师签好字再报送。
3.本次统计不含我校立项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教研论文及教研论文奖由科研部门核算。
4.教研成果奖励类的分值只计算在主持人或第一完成人名下,手机号码为必填项。
5.教研项目、教研成果奖励须提供证明复印件一份。
6.表格中的“研究年限”要求填写具体的研究起止时间。
7.涉及教学院系变动的老师,填写“所在单位”时以目前所在单位为准。
8.若涉及跨学院分分,需在备注说明。
9.由于审核相关成果证明材料需要时间,请各位老师务必在学院规定的时间节点(11月15日 周一下午4点之前)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