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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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计2020—2021学年教研工作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2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接到教务处通知,根据上一次学院预统计结果,请各位老师完善2020—2021学年教研工作量,有关事宜如下。

一、成果统计时间:202091—2021831日。

二、计分标准:根据学校文件关于印发《郑州航院科研教研业绩量化办法(试行)》的通知(校科字〔20193号)关于印发《郑州航院科研教研业绩量化办法部分条款修订》的通知(校科字〔20211号)的相关规定进行计分。

三、申报教研工作量的老师(项目主持人或成果奖第一完成人)需填写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育科学研究工作量登记表(见附件1)。学院填写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0--2021学年教研工作量统计汇总表(见附件2)。填表老师需提供相关成果证明复印件一份,涉及教学院系变动的老师,填写所在单位时以目前所在单位为准。具体要求见相关附件。

四、此次:个人填报;专家审核;学院审定。个人填报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学院将核减其工作量,并记入师德之风考核。

五、所有填报材料需由学院统一审核后报送,若涉及跨学院分分,需提交情况说明由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

六、材料报送

请各位老师于20211115日(周一下午4点之前)将电子版(附件1、和相关成果证明材料,邮件附件请务必备注好教师姓名统一发送至邮箱liu_bing_yuan@163.com)纸质版:填报材料(附件1)和相关成果证明复印件(请各位老师在证明复印件的右下角签好教师姓名,并用别针规整一下,以免教师材料混淆。)以上纸质版材料由各系(部)主任汇总后于周一下午430之前报送至学院教学办(08B210);附件2请各位老师在线编辑

备注:

1.相关成果证明材料(证书、立项文件、结项文件、到账经费系统截图等)在1115日(周一下午4点之前)必须提交完整,不完整的不予认可,过期不予受理。

2.纸质版:填报材料(附件1)和相关成果证明复印件都需要教师签好字再报送。

3.本次统计不含我校立项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教研论文及教研论文奖由科研部门核算。

4.教研成果奖励类的分值只计算在主持人或第一完成人名下,手机号码为必填项。

5.教研项目、教研成果奖励须提供证明复印件一份。

6.表格中的研究年限要求填写具体的研究起止时间。

7.涉及教学院系变动的老师,填写所在单位时以目前所在单位为准。

8.若涉及跨学院分分,需在备注说明。

9.由于审核相关成果证明材料需要时间,请各位老师务必在学院规定的时间节点(11月15日 周一下午4点之前)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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