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先锋亮绩,积分管理”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的通知》(豫组通〔2021〕41号)有关要求,结合《郑州航院民主评议党员办法》(校党组〔2016〕13号)具体规定,我院各支部于3月20日之前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会前,在集中学习和党员自学基础上,坚持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融会贯通学,深刻把握和领会党百年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