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航空航天拔尖人才实验班以培养具备家国情怀、全球视野、系统思维、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高层次复合型工程科技人才为目标。坚持“厚基础、强交叉、重实践、促创新”的培养路径,依托学校多学科优势与航空航天行业资源,构建“课程-项目-平台-导师”四位一体的育人机制。通过强化数理与专业基础、拓展前沿科技模块、深化校企协同育人、实施长周期项目制实践,全面提升学生的工程素养、科研能力与产业适配度,努力造就一批能够引领未来航空航天事业发展的卓越工程师与创新领军人才。
二、选拔范围
从我校具有飞行器设计与工程、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航空航天工程、飞行器设计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籍的2025级在校生中选拔。
三、选拔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端正的学习态度以及较强的自我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身体健康。
(二)学习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较强,科学研究兴趣浓厚,具有创新精神,同意并服从实验班校企协同的长周期“企业项目式”实习实践安排。
(三)必修课程全部考核通过,已修读课程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50%以内;2025级申请学生要求数学成绩80分(含)以上,英语成绩A班75分(含)以上,B班80分(含)以上。
(四)未受过任何违规违纪处分。
(五)在相同的条件下,对于有相关实践创新经验的学生优先考虑。
四、选拔人数
2025级航空航天拔尖人才实验班选拔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0人。
五、选拔程序
(一)大学一年级在读学生自愿申请报名,填写航空航天拔尖人才实验班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关证书材料。
(二)航空宇航学院教学办按照选拔条件对报名学生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经公示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领导小组对初审通过的学生进行复审,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面试。综合成绩具体计算方式是:综合成绩=(学分绩点×100/4)×50%+面试成绩×50%。严格按照综合成绩对遴选学生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并报领导小组审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四)原则上安排在大一学年第2学期内完成。
六、师资和导师
实验班实行专业导师制,每名学生配备1名专业导师,每位导师指导学生人数每届不超过2名。专业导师的主要职责为:
(一)以高尚的人格和严谨求实的教风影响学生,关心学生的全面发展,全程全方位指导学生;
(二)根据实验班各专业培养方案,指导学生制定适合自身特点的个性化学习计划,指导学生课内外学习,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
(三)指导学生参与创新训练和科研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兴趣、创新意识与科学精神,指导帮助学生掌握创新方法,提高实践动手能力、创新能力与研究能力;
(四)加强与学生的联系,定期见面进行交流指导。
七、考核与管理
每学年结束后,领导小组对实验班学生进行全面考核并提出初步考核意见,报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学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须转出实验班:
(一)大一学年结束后出现数学相关课程考核不合格;
(二)大二学年结束后未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三)休学时间半年及以上,或因其他原因暂停学业无法满足连续培养要求;
(四)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
(五)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培养。
八、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
具体事项 |
地点 |
6月18日 13:00 |
实验班报名咨询与讲解 |
08B209 |
6月25日 17:00前 |
提交报名表及相关实证材料 |
08B311 |
6月26日 17:00前 |
面试资格审查 |
08B311 |
6月29日 14:30 |
面试 |
08B209 |
6月30日 17:00前 |
公示录取结果 |
航空宇航学院官网 |
航空宇航学院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