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生成绩单打印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院学生成绩单由学院教学办统一负责管理、打印(格式为教务系统默认),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自制的成绩单一概不予确认。打印时需提供个人有效证件(证件含申请人照片),指定办理时间登记后进行办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请打印成绩单:
(1)校内各类评优、评先、表彰、各类资格审定;
(2)因就业联系工作或升学需要;
(3)公务员招考或部队政审(须附相应公函);
(4)出国出境。
二、成绩单打印受理时间及地点
教学周周二下午登记14:40-17:00、周三下午领取14:40-17:00(其它时间不予受理,特殊情况除外)。
成绩单打印受理地点:教学办公室08B311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学办联系解决,联系电话61916607。
航空宇航学院教学办公室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