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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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航空宇航学院成绩单打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7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成绩单打印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院学生成绩单由学院教学办统一负责管理、打印(格式为教务系统默认),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自制的成绩单一概不予确认。打印时需提供个人有效证件(证件含申请人照片),指定办理时间登记后进行办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请打印成绩单:

1)校内各类评优、评先、表彰、各类资格审定;

2)因就业联系工作或升学需要;

3)公务员招考或部队政审(须附相应公函);

4)出国出境。

二、成绩单打印受理时间及地点

教学周二下午登记14:40-17:00、三下午领取14:40-17:00其它时间不予受理特殊情况除外)

成绩单打印受理地点教学办公室08B311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学办联系解决联系电话61916607。



航空宇航学院教学办公室

202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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