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切实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依据《郑州航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校教【2016】47号)的文件精神和学校《关于做好2022届9月份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通知》,现将航空宇航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相关安排明确如下:
一、答辩原则
1、成绩评定公平、合理、有依据。
2、实行指导教师与答辩学生的回避制度。
3、答辩结束后,各答辩组根据学生对毕业论文(设计)的完成质量及答辩情况给出答辩评语和成绩。
4、学院答辩委员会组织对有异议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进行仲裁。
5、学院组织毕业论文(设计)首次答辩成绩为及格学生申请的二次答辩。
二、答辩对象
具有答辩资格的2022届9月份应届毕业生。学生答辩资格从以下4个方面审核,任何一项达不到要求者,不得参加答辩:
1、除《毕业论文(设计)》外,尚未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
2、毕业论文未参加正式查重或正式查重检测未通过。
3、论文中未包含外文摘要、开题报告、论文正稿、论文预评成绩者。
4、毕业论文被指导教师预评为不及格者。
三、答辩时间
2022年9月22日(周四 )
四、答辩形式和要求
1.线上答辩。
2.线上答辩要求
线上答辩平台采用钉钉或腾讯会议,答辩前答辩组应对使用平台、录音录像方式等进行预演确认,正式答辩时要对视频答辩全程录音录像。
五、答辩事项工作安排
1、9月20日前,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由教学副院长、各系(部)主任组成,秘书由教学办主任担任。
2、9月21日前成立答辩组,另行通知。
2、9月21日召开答辩委员会会议,协调布置答辩事宜及答辩注意事项等。
3、9月21日,根据导师给出的学生毕业论文预评成绩(按照五级评分制),初评成绩不合格的学生不得参加论文答辩。
4、要求于9月21日前由指导教师将各自毕业生的毕业论文终稿、开题报告表、查重报告(简洁版)、毕业论文相关电子资料等提交给各答辩组秘书,资料不全者不得接收且不得进入正式答辩。
六、毕业论文(设计)资料
9月21日前,学生提交毕业论文相关材料至指导老师,相关材料说明:
开题报告、论文终稿(指导教师必须给出预评成绩)、毕业论文查重报告(简洁版)、毕业论文相关的电子资料(电子设计图、程序、数字模型等)。
七、答辩过程说明和要求
1、答辩时间每生控制在10分钟左右,答辩过程分自述和问答两个阶段。(要求:指导教师对参加答辩学生进行答辩指导,主要指导如何进行自述)
学生自述要求:学生自述论文研究目标、采用何种方法进行哪些设计(研究)、(研究)设计得到什么结论、有何创新点。
2、答辩前,各答辩组成员(特别是主答辩教师)必须详细审阅答辩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准备答辩时拟向学生提出的问题,并从以下几个方面(供参考)了解论文(设计)的质量和水平:
(1)所涉及的问题是否明确,是否具有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
(2)是否运用所学知识进行了深入的问题分析;
(3)得出的结论或给出的对策是否有理论依据,是否有针对性;
(4)是否有切合实际的创新。
3、答辩时,如果需要进行数字演示,则学生应提前录制相关视频并在答辩时播放(由指导教师提前告知学生,需要学生自带电脑)。
4、请各答辩组长在学生答辩前召开答辩小组会议,安排好答辩工作。
八、答辩成绩
答辩成绩的评定由各答辩组根据院有关文件要求,主要参考“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评审表”的评价参数和答辩情况,审定答辩人成绩,并交答辩委员会全体会议审定。五级评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1、评定成绩时应着重考察以下几个方面:
(1)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
(2)文献资料的理解程度,资料收集、实验方法、数据处理等方面的技能和水平,引用资料、数据的正确性、可靠性。
(3)论文结构的科学性、逻辑性,论证的严密性,方案的可行性,毕业论文(设计)的难易程度及创新性等。
(4)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写作、表达水平。
(5)答辩时回答问题的情况。
2、毕业论文(设计)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评为不及格:
(1)立论中有明显的思想性(科学性)或逻辑性错误。
(2)抄袭他人成果,或者虽然注明是引用他人成果,但所引用的文字或观点明显有抄袭现象者。
3、软件设计与仿真类的答辩必须进行软件演示,并向答辩组提供源程序清单。如果答辩组要求演示而不能拿出实际材料进行演示者,则其答辩成绩最高为及格。
4、如果答辩组认为学生论文题目不合适,答辩组应给学生提出相应的修改意见,并将对其指导教师进行追责。若答辩组认为学生论文内容与其题目不符,则应责令学生对其论文进行修改或补充,其首次答辩成绩为及格或不及格。
九、毕业论文(设计)材料存档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材料需要进行电子版存档。电子版存档材料包括开题报告、毕业论文(设计)正稿、查重报告单(简洁版)、质量评价表、答辩记录本(每个答辩组一份)。其中,开题报告审核意见页、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语和答辩组意见页(见附件1)、质量评价表(见附件2)应经指导教师、答辩组成员签名后再进行电子版存档,答辩记录本(附件3)经答辩秘书签名后再进行电子版存档,此外,各系(部)也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同时进行纸质版存档。
航空宇航学院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