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实现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的总体设计和实施方案,是学校组织本科教学的纲领性文件。为贯彻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郑州航院2022年党政工作要点》安排和下一轮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需要,决定启动2022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原则
1.强化课程思政
根据《郑州航院课程思政建设方案》(校教字〔2019〕120号)文件精神,在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时,要体现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思想政治教育与知识体系教育有机统一。
2.坚持五育并举
各专业在课程教学、第二课堂等各教学环节中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方针,在培养方案中按照国家规定开齐开足课程,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
3.突出认证引领
各专业结合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国内外专业认证标准、行业标准等,要把“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认证理念贯彻到人才培养各环节,完善人才培养评价机制,建立持续改进的质量文化。
积极吸纳在校生、毕业生、教师、行业专家及用人单位深度参与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依据经济社会和产业领域的新发展、新要求,建立健全培养方案动态调整机制,不断改进课程体系、教学环节、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
4.落实系(部)主体
充分发挥系(部)主体作用,立足系(部)办专业,不拘一格育人才。系(部)可认真审视本单位师资条件、课程资源、物理空间、硬件设施、实习实践基地等人才培养要素,结合学校办学定位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自主确定专业培养目标,自主制定培养方案,自主选择课程设置模式,自主构建课程体系,自主探索人才培养模式,满足学生个性化和多样化发展需求。
二、修订说明
(一)总体要求
1.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程序
各专业应立足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基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行业领域人才需求、用人单位职业岗位需求,做好社会需求调研(需提交社会需求调研报告,附件1),综合确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并以人才培养目标为纲领,确定本专业学生毕业要求,再根据毕业要求决定课程体系,安排教学进程。所有专业的社会需求调研报告要组织专家论证。
所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均须经过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学校。
2.课程架构体系
通识必修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个性化课程及实践教学环节等应按专业要求和特点合理设置,所有课程教学内容与毕业要求应满足相应的支撑关系。各专业按照“毕业要求-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毕业要求”的映射关系,认真填写“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及其与课程的对应关系表”。
3.学分要求与学分分布
各专业的总学分要求,一般标准学制为4年的专业,理工科不超过175学分、非理工科不超过160学分;标准学制为5年的专业,理工科不超过200学分。根据专业认证工作需要,学分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向教务处备案。
各专业培养方案中每学期的学分分值分布参考《郑州航院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校教字〔2020〕6号)第8条课程修读要求:“标准学制内,每学期每个学生修读学分原则上不低于22学分、不超过35学分,教学周学时原则上不超过27学时”。
各专业一年级原则上应以通识教育为主,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综合性课程应设置在第四学年(五年制专业第五学年)。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课程以及选修课程学分比例设置须符合各类标准。大类招生各专业第一年课程设置应当完全一致。
4.实践教学环节课程设置要求
各专业须严格落实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对实践教学的基本要求,确保实践教学课程比重。人文社会科学类本科专业实践教学课程占比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15%,理工类本科专业不少于25%。
5.新增课程设置要求
各专业新增课程时,如涉及以下情况,应填写“新增课程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
(1)根据教学需要,新开设归口单位为其他学院的、存在于课程库中的相关课程;
(2)新开设课程在课程库中已有相同课程名称,但信息不一致的课程;
(3)新开设课程在课程库中没有,或其他学院均未开设的新课程,相关学院提出课程归口意见,并与归口单位协调确认。
6.课程替代
若因培养方案变动,导致部分课程不再开设、课程学分等属性发生变化,各专业提交2022级本科生培养方案的同时,须提交相应的针对2019级、2020级和2021级培养方案的专业课程替代方案。
7.其他要求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专升本专业参照上述修订要求进行。
(二)各阶段任务及完成时间
1.4月15日前:系(部)完成培养方案制订和修订,将本系(部)所有专业(含本科和对外合作办学专业)的社会需求调研报告、社会需求调研报告专家论证意见、人才培养方案、新增课程信息汇总表等材料纸质版经专业负责人签字,培养方案(word版)和新增课程信息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教学办陈老师OA,所有材料于4月15日12:00前报送教学办。
培养方案word版命名格式“学院代码-学院名称-专业全称-2022培养方案”,例如“05-航空宇航学院-车辆工程-2022培养方案”。
2.5月10日前:教务处组织学院安排专人将各专业涉及的新增课程录入教务管理系统课程库。
3.5月20日前:各系(部)选派专人在系统中完成培养方案数据的录入和核对工作。请各系(部)务必高度重视本科生培养方案的系统录入工作,准确填报,认真审核,以免对后续选课、排课、学业预警、毕业资格审核等一系列工作造成影响。
4.5月20日前:如因培养方案变动导致课程替代情况发生,各系(部)统一将课程替代方案纸质版经专业负责人签字,于5月20日报送教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