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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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校级教改项目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31浏览次数:

各系部:

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校教字[2019]131号),现开展2021年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验收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结项组织要求

1.2020年立项校级教改项目结项由教务处统一组织

2.2021年立项校级教改项目结项由教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创新创业中心、互联网+”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和各学院共同组织,原则上立项评审单位组织结项验收。

各相关单位应提出建议专家名单(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时间安排和工作方案,并至少提前三天报送教务处备案。

3.2021年校级教改重点项目可以申请结项。

4.2020年校级教改项目、2021年校级教改一般项目应当结项。如不能结项,需要提交延期申请,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

二、时间安排

1. 教务处组织结项验收的时间安排

各项目主持人请于1月10日前提交结项相关材料,包括:结项申报表纸质版及电子版(见附件1,纸质版一式7份)、项目结项报告纸质版及电子版(格式见附件2,纸质版1份)、实证材料(原件当场验退,纸质版复印件1份不退,所有材料装订成1册,首页为目录)、结项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纸质版1份)。

2.各院(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创新创业中心、“互联网+”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申报教师请2022年1月12周三中午12点完成提交结项相关材料,包括:结项申报表纸质版及电子版(见附件1,纸质版一式5份)、项目结项报告纸质版及电子版(格式见附件2,纸质版1份)、实证材料(原件当场验退,纸质版复印件1份不退,所有材料装订成1册,首页为目录)、结项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纸质版1份)至学院教学办(08B210),同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u_bing_yu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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