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1〕263号),充分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立德树人、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中的作用,我校决定继续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建考核工作,具体如下:
一、考核范围与考核标准
1.考核范围。各院(部)尚未列入河南省优秀与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名单内的基层教学组织以及公共课程课程组,已批准的河南省基层教学组织请参考:教高【2017】730号、教高【2018】1058 号、教高【2019】728号、教高【2020】393 号文件。
2.考核标准和要求:各院(部)需对照《河南省高等学校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标准(试行)》(附件 1)对基层教学组织进行达标创建考核,建立健全院(部)基层教学组织管理制度,提高基层教学组织教学能力。
二、组织实施
1.符合考核范围内基层教学组织填写高等学校基本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备案表(附件2),院部汇总填写高等学校基本合格基层教学组织考核汇总表(附件3),教务处备案。
2.各学院(部)组织专家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标准(试行)》对拟上报基层教学组织做出评价结论,要求我校所有基层教学组织基本达到合格标准。
三、材料上报
1.材料上报要求:高等学校基本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备案表(附件2)一式4份;高等学校基本合格基层教学组织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加盖学院公章;学院对基本合格的基层教学组织的评价结论(正式公文)1份。
2.上报时间:上述材料以院(部)为单位提交,不接收个人申报材料。上报时间:于10月8日(上午12点之前)报送至学院教学办08B210,逾期不予受理。同时电子版发送至教学办刘老师微信或钉钉。
联系人:陈进平 电话:61912506
附件1:河南省高等学校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标准(试行)
附件2:XXX学院基本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备案表
附件3:XXX学院(单位)基本合格基层教学组织考核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