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标准
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一档4300元/生/年,二档3300元/生/年,三档2300元/生/年,资助本院全部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组织与领导
我院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成立评选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
1.领导小组主要职责:领导学院评选工作,制定学院评选政策,指导工作小组开展落实评选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领导和学院各年级辅导员组成,负责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担任组长。
2.工作小组主要职责:在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开展我院的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
分年级成立评选小组,成员由年级辅导员、各班级成立包含班长团支书等主要班委和普通学生代表在内的不低于5人的民主评议小组(组长由主要班委担任,申请助学金的班委要回避),通过民主评议,推选助学金获得者人选。
3.监督小组主要职责:监督工作小组的评选工作,接受有关评选问题的反映;解释政策,调查处理评选中的问题。
监督小组成员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团总支书记、学生代表组成。
三、思想政治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执行大学生守则,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道德品质优良;
4.积极要求进步,进取心强,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能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5.积极参加科技、文体活动,具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生活俭朴,不铺张浪费,身心健康;
6.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较强的集体意识和集体荣誉感。
四、申请条件
1.学习积极,认真负责,配合学院工作;
2.评审学年体育课成绩合格。
3.本学年德育成绩合格;
4.未受过学校和学院纪律处分;
5.生活俭朴,不铺张浪费,无挥霍浪费现象,身心健康;
6.无抽烟、酗酒、 赌博等不良嗜好。
五、评定依据和程序
1.根据学校文件确定各年级、各专业具体资助名额;
2.凡符合“思想政治条件”和“申请条件”的本学年在册贫困生均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3.对初评结果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4.根据公示反馈情况予以合理调整;
5.学院根据公示的结果,研究确定学院享受国家助学金的最终学生名单,并上报学生处。
六、不符合认定条件
1.违法违纪受到学校处分者;
2.学习主观不努力,发生学籍异动者;
3.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者;
4.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好转足以支付其在校期间生活费者;
5.平时生活中有不合理开支者。
七、建档立卡家庭、孤儿、父母一方丧亡的单亲家庭且经济困难、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重大伤病住院、家庭突遇重大变故致贫或其他特别困难情况,申请条件可适当放宽。
八、以上评定细则即日起实施,由航空宇航学院负责解释。
航空宇航学院
二〇二二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