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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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宇航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6-03-26浏览次数:

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调剂)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下设复试小组,具体实施面试和综合能力考核。

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监督小组全程监督复试录取工作情况,受理考生质疑与申诉。

二、第一志愿复试方式

第一志愿考生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学院以电话通知方式,通知参加复试的每一位学生,请学生保持联系电话通畅,接到电话通知后请尽快按通知要求加入学院复试QQ群(群名称:航空宇航学院2026年第一志愿复试,群号码:1071870189)。

三、第一志愿复试分数线

         1 第一志愿复试分数线 

四、计划招生人数

2 计划招生人数

    五、第一志愿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3 第一志愿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六、第一志愿复试组织

考生资格审查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填写相关内容、打印纸质版,手写签名)见附件2

2.初试准考证(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备查)。

4.学籍(学历)证明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非应届本(专)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政审表》)。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原件。

 7.专项计划及加分政策证明材料: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原件;

2)符合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学院审核。

  8.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9.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1份(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鲜章)。

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补充学科竞赛、英语水平证书等材料。资格审查所有提交的复印件与打印件资格审查材料及复试补充材料均需以A4纸大小按上述顺序排放装入档案袋,并提交给航空宇航学院负责资格审查老师。

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复试资格。参加复试考生均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资格审核现场提供),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复试或(拟)录取资格。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提供审核材料的须向学院提交书面说明及个人承诺,并于复试后10个工作日内补交,逾期未交或政审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七、第一志愿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考核、英语听说能力考核、综合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含诚信考核)4项内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含诚信考核)为考察项不计分,其他三项每项均为100分。

(一)专业知识考核

专业知识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理论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包括:对基础知识和基本概念的理解、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

(二)英语听说能力考核

主要考察考生的英语听说能力,考生自我介绍3分钟,考官自由提问。

(三)综合能力考核

  综合能力考核主要评估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及人文素养,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学业与科研素养:与专业相关的学业经历、一贯表现、科研素养、实操技能、实践能力及实际工作经历等。

  2.心理与意志品质:心理特征、事业心、责任感、协作精神及意志品质等。

  3.沟通与人文素养:举止礼仪、表达能力、沟通能力、人文素养及思维视野等。

  此外,考生可提供能证明自身综合素质的支撑材料,供考核时参考评议,包括但不限于:学科竞赛获奖、学术论文、授权专利、科研成果、毕业论文、实践证明等。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基本内容与方式: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可通过审核考生提交的《政审表》、函调或向考生学习、工作单位核实等方式进行。

  2.诚信要求与违规处理:考生诚信状况是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违反《诚信复试承诺书》、存在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对于曾在全国性考试中有不诚信行为且记录在案的考生,核实无误后不予录取。

  3.结果评定:本项考核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五)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科目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

八、第一志愿录取工作

1.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100分)=专业知识考核成绩×40%+英语听说能力考核成绩×2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40%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2.成绩公布

在学院官网公示2日。

3.录取原则

按专业招生指标数,根据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考生出现以下情况不予拟录取:

1)对于未达到规定要求或提供与报考材料学历不符、年限不符等虚假信息的考生;

2)复试得分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均不予拟录取:①专业知识考核低于60分;②综合能力考核低于60分;③英语听说能力考核低于60分;④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的考生;

4)凡是初试、复试有作弊行为或作弊事实的考生;

5)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诚信考察、体检不合格以及有考试违规违纪记录在案的考生均不予拟录取;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考生复试纪律

1.严禁考生出现弄虚作假及替考作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 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2.复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严禁将复试相关资料上传网络或提供给相关培训机构,一经查实将取 消其复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十、信息公开

学校将对拟录取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不经公示的拟录取结果无效。

十一、体检

体检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进行。

十二、监督和复议

申诉渠道

1.咨询及申诉方式

咨询电话:陈老师0371-61916602

  申诉电话:赵老师0371-61916679

2.研究生处监督电话:0371-61912520

  校纪委监督电话:0371-61912610

十三、第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

4  机械(085500)第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

 

                        航空宇航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小组                

                               2026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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