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班级:
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修订)》(校学〔2017〕50号)的相关要求,该生未经请假私自离校,违反学校管理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对朱显旭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处分。
如有异议,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可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08B306)反映,联系电话:0371-61912157。
特此公告。
航空宇航学院
2025年5月19日
上一条:【课堂考勤通报】航空宇航学院第十三周课堂考勤通报
下一条:航空宇航学院关于2025届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人选的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