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度郑州航院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3浏览次数:


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规范基层团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团组织活力,按照《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中青办发〔20196号)和《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4.0 版)(2023 年修订要求),校团委决定开展2023年团委 “对标定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时间安排

各团支部于118日前完成自评

二、评定对象

2022级团支部、2021级团支部、2020级团支部

注:成立6个月以内的团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待转接团支部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三、考核标准

各级团组织依据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详见附件3),合理评定具体分值(满分100分),开展评星定级。

——五星级团(总)支部(优秀,90 分及以上),成立时 间一年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开展团 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效好,示范带动作用好。

——四星级团(总)支部(良好,8089 分),成立时间 一年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较强,开展 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效较好。

——三星级团(总)支部(一般,7079 分),标准化、 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有一定组织力,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 教育有一定成效。

——后进团(总)支部(较差,6069 分),标准化、规 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 成效一般,发挥作用一般。

——软弱涣散团(总)支部(60 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 决”指标所列情况的)。

四、工作要求

1.团支部对照参考标准,采取“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的方式,确定自评结果, 核准团支部的成立时间、最近一次换届时间和申请入党的 团员人数等信息,录入“智慧团建”系统。评定为五星级的团支部,须在完成自评后在“智慧团建”系统提交2023年度重点工作项目(重点反映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规范化建设成效和作用发挥情况,500 字左右)。

2.评定复核由航空宇航学院分团委负责,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采取“三必核、两必听”(即核实“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团支部书记汇报、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的方式,进行复核认定。

3.抽查评估,校团委根据学校今年基层党建考核工作安排,抽检各级团组织开展“对标定级”情况,重点检查四星级、五星级团支部及三星级以下团(总)支部规范化建设差距较大的原因。

4.被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支部,2024年方可参评团内荣誉(如各级“五四红旗团支部”),被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组织及其团组织负责人,2024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2022年、2023年连续2年被评定为后进或软弱涣散团支部的,上级团组织应向相关党组织通报有关情况,并建议党组织对相应团组织进行重点整顿。对指导推动“对标定级”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团组织及相关负责人,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

5.各团支部需在118日前填写附件1,并将500字工作情况报告(工作报告仅自评为五星级团支部提交)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


航空宇航学院分团委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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