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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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航空宇航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及博士引进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7浏览次数:


    航空宇航学院是我校空天特色鲜明的学院,也是学校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的牵头学院。学院的历史可追溯至2012年,历经航空工程系、航空工程学院等阶段,在12年的发展历程中,为航空航天产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建设培养输送了一批优秀人才。

学院坚持面向航空航天产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高标准建设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硕士点(河南省高校唯一),与其他学院共建航空产业技术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群、航空航天智能工程河南省特需急需特色骨干学科群。建有通用航空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其他学院共建通用航空技术河南省重点实验室。近年来,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航空科学基金、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等各类项目50余项,科研经费达1500余万元。在工业级无人机总体和气动设计、飞行器结构设计、流体力学和气动弹性力学等领域取得了一批创新性较强、推广价值较大的成果,同时在相关领域形成了特色与优势。

航空宇航学院为学校重点发展的航空航天类工科学院,2024年招聘人数不设上限。现诚邀海内外优秀人才加入航空宇航学院团队,为建设高水平航空航天大学做出更大贡献!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

(一)第一层次(高层次人才)

符合我校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详情咨询学校人事处。

(二)第二层次(博士研究生或博士后)

详见附件1《航空宇航学院2024年博士引进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第一层次(高层次人才)人才引进条件按学校人才引进政策执行。

(二)第二层次(博士研究生或博士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

5.身心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学位;

7.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博士后经历者、高级职称者或业绩突出者可放宽至40周岁;

8.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航空宇航学院2024年博士引进一览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待遇

(一)第一层次(高层次人才)人才待遇一事一议。

(二)第二层次(博士研究生或博士后)人才待遇

具体待遇请参考附件2《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4年博士引进待遇》。

四、应聘方式

(一)有意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学术成果等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wangxl@zua.edu.cn),主题为“姓名+毕业院校+学科”。

(二)初审合格的应聘者将通知参加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应聘者应确保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学院将对应聘者的个人信息进行保密,仅用于招聘目的。



附件1

                                航空宇航学院2024年人才引进一览表

单位名称

招聘人数

招聘专业

联系人

航空宇航学院

不设上限

 招聘专业: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力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智能无人系统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测绘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或航空航天相关学科博士,或具有上述学科博士后科研工作经历。具备科研院所或企业研发经历的博士优先招聘。

重点招聘的学科方向:

1. 飞行器总体设计

2. 飞行器气动设计

3. 飞行器控制

4. 飞行器结构设计

5. 空间环境控制与生命保障

6. 航空航天系统工程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

18848855058

0371-61916601

邮箱:

wangxl@zua.edu.cn


   附件2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4年博士引进待遇

根据学校人才引进政策,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待遇按ABC类待遇考核发放,具体待遇标准如下:

一、博士研究生待遇

满足学校发展需要,部分急需、紧缺类专业博士研究生入职后可提供校内住房一套(需个人购买)。

(一)A待遇

1.如学校可购房源充足:(1)提供校内可购房源一套(需个人购买),住房交付前提供住房补贴,住房补贴最高20万。个人选择购买可购房源的,住房交付后停发住房补贴;个人选择不购买可购房源的,发放住房补贴20万。(2)安家费20万;

2.如学校可购房源不充足,提供安家费60万,住房补贴20万;

3.校内享受副教授七级岗位的财政工资待遇,期限为3年;

4.根据学科特点及需要,提供工科20万、理科15万、文科10万的科研启动经费;

5.配偶为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可按照人事代理方式安排校内工作岗位。

(二)B类待遇

1.安家费、住房补贴共计40万元,其中安家费20万元,住房补贴20万元;

2.校内享受副教授七级岗位的财政工资待遇,期限为3年;

3.根据学科特点及需要,提供工科15万、理科10万、文科8万的科研启动经费。

(三)C类待遇

1.安家费、住房补贴共计25万元,其中安家费15万元,住房补贴10万元;

2.校内享受副教授七级岗位的财政工资待遇,期限为3年;

3.根据学科特点及需要,提供工科10万、理科8万、文科5万的科研启动经费。

二、其他待遇:

配合申报“智汇郑州”一次性购房补贴(10万元)和生活补贴(1500/*36个月)待遇。

三、其他说明

1.博士研究生来校工作基本服务期为8年,其中准聘期为3年,考核根据学校规定执行。

2.准聘期内待遇: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一次性发放安家费10万元,住房补贴2000/月;校内享受副教授七级岗位的财政工资待遇,期限为3年;提供工科10万、理科8万、文科5万的科研启动经费,科研启动经费依据学校相关文件进行发放。准聘期满考核后,完成相应ABC类考核任务的,按相应类别补发相关待遇。准聘期满未完成最低考核标准(C类)的,不再补发任何待遇。

3.若在基本服务期内,学校提供校内住房(需个人购买),住房交付后停发住房补贴。

4.引进博士研究生同时符合多项条件者,待遇就高,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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