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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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院航空宇航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5-04-01浏览次数:

  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结合我院调剂需求,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本细则。

一、调剂需求

                                         表1  调剂需求

序号

一级学科(专业)代码名称

二级学科(领域)代码及名称

学习

方式

调剂

名额

备注

1

0825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082500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全日制

13

 

2

0855机械

085500机械

全日制

16

 

二、调剂系统开通时间与关闭时间

开通时间:2025480:00

关闭时间:视申请调剂考生数量确定关闭时间,关闭时间不早于20254812:00

视申请调剂生源情况确定是否开通多轮调剂。

三、调剂和择优遴选复试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详见《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考生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报考地处一区)的2025年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且初试成绩符合调入专业A类考生的国家线要求。

(三)接收所有第一志愿报考工学类考生调剂,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学校办学特色,优先接收考生毕业专业为航空航天类的考生调剂,具体专业明细如下:

082001 航空航天工程、082002飞行器设计与工程、082003飞行器制造工程、082004飞行器动力工程、082005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082006T飞行器质量与可靠性、082007T飞行器适航技术、082008T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082009T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082010T智能飞行器技术、082011T空天智能电推进技术、082012T飞行器运维工程。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调入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00)专业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为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1数学(一); 调入机械 (085500)专业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或204英语()301数学(一)或302数学()

(五)对所有申请调剂到我院同一专业的考生,在综合考虑本科专业及培养潜力的前提下,按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政治、英语、数学)总成绩择优确定入围复试名单(先择优遴选优先接收专业的调剂考生,再择优遴选其他工科类考生,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总成绩相同者,依次对比数学、英语、政治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

(六)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082500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出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四、复试方式

线下现场方式

五、复试时间与安排

复试时间与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相关说明

2025480:00—12:00

调剂系统开通。

 

20254822:00

择优遴选复试名单,发布复试通知。

 

20254912:00

复试考生心理测评

心理测评学生手机端操作说明见附件1,未进行心理测评者无法参加复试。

20254911:00-12:00

复试报到、资格 审查、签订“复 试承诺书”。

地点: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 院龙子湖校区08B311

20254914:30开始

复试

地点:现场查询。

请保持电话畅通。

2025410日前

公布复试成绩

 

提示:以上为计划安排日程,具体日程根据复试考生情况可临时调整。

复试名单确定后另行发布,请关注我院网站后续发布的招生信息。

六、复试比例

视申请调剂生源情况确定,一般不低于1:1.2

学院将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点击“确认”同意参加复试,考生确认后,学院对已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安排复试。已确认但不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未被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由学院统一解锁,如考生申请提前解锁或放弃择优遴选资格,请及时与学院联系处理。

(调剂系统解锁联系邮箱:hkyhxyxyb@zua.edu.cn,邮件主题为“考生姓名-考生编号-专业名称-申请提前解锁”;调剂系统解锁联系电话:0371-61916602。学院每天18:00集中处理解锁)。

特别提醒:学院将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向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参加复试,超过规定时间则认为拒绝参加复试。

七、复试组织

(一)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须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内容包括:

1、《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填写相关内容、打印纸质版,手写签名)见附件2

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5张;

3、初试准考证打印件1份;

4、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或提供派出所开具的带有照片及骑缝章的身份证明,原件备查,留存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本科生交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历证书入学时交验);

6、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一份(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鲜章);

7、《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一份(应届本科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一份);因毕业时间早(2001年以前毕业)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8、《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见附件3

9、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者还要交验已获国家承认的毕业学历证书原件(从专科毕业到202591日满两年),或者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证书原件,或者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生学生证原件;

    10、在境外获得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12025年郑州航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现场领取、签字)。考生携带以上材料进行现场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补充学科竞赛、英语水平证书等材料。资格审查所有提交的复印件与打印件资格审查材料及复试补充材料均需以A4纸大小按上述顺序排放装入档案袋,并提交给航空宇航学院负责资格审查老师。

其中,政审表等材料来不及办理的,可以先复试,复试结束后补交。

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后均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复试前,所有复试考生按要求进行在线心理健康测试,须如实逐项填写测试内容,测试结果不发布,不纳入复试成绩。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考核、英语听说能力考核、综合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含诚信考核)考察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含诚信考核)为考察项,不计分,其他考核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1.专业知识考核

专业知识考核主要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及相关课程的基础知识点的掌握情况,以面试形式进行。

  2.英语听说能力考核

主要考察考生的英语听说能力,考生自我介绍,考官自由提问。

  3.综合能力考核

主要考察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①考察和专业相关的学业经历、一贯表现、科研素养、实操技能、实践能力和实际工作经历等内容;②考生个性心理特征、事业心、责任感、协作精神和意志品质等。③可要求考生提供学业成果及综合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竞赛获奖、学术论文、授权专利、科研成果、毕业论文、能力证书、实践证明等能证明自己综合素质的材料,在综合能力考核中参考评议。④考察举止、表达、礼仪、沟通交流、人文素养、思维视野等。考生个人论述3-5分钟,复试专家自由提问,考生作答。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

主要考查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一般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方式以面试方式进行,考察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诚信评判。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违反《诚信复试承诺书》相关规定和要求的考生将严肃处理。考生在考试中有不诚信行为且记入在案的,核实无误后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及国家组织的考试中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考察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以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60分合格。

(三)成绩计算方法

初试成绩只参考统考成绩(政治、英语、数学)。

初试成绩(350分)=政治成绩+英语成绩+数学成绩。

复试成绩(100分)=专业知识考核×40%+英语听说能力考核×20%+综合能力考核×40%

初试成绩满分为350,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5)×60%+复试成绩×40%

八、拟录取

(一)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相应的权重折合为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双向选择的拟录取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根据复试成绩排序(如果复试成绩还相同,依次按照专业知识考核成绩、英语听说能力考核成绩、综合能力考核成绩排序)择优遴选确定名次。如个别专业(或方向)出现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或追加招生计划等情况,则在该专业(或方向)复试合格的、未被其他招生单位通过调剂系统拟录取的候补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补录。

(二)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分别在学院和学校研究生处官网公布,其中,学院复试成绩公示时间3日,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向学院反映。学校拟录取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按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条件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前提出书面申请,由学院审核同意后,报研究生处复审。

(四)定向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前与学校签订定向录取协议。

不予拟录取具体情况:

(一)对于未达到规定要求或提供与报考材料学历不符、年限不符等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二)复试得分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均不予拟录取:①专业知识考核得分低于60分;②综合能力考核低于60分;③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低于60分;④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四)凡是初试、复试有作弊行为或作弊事实以及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五)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诚信考察、体检不合格以及有考试违规违纪记录在案的考生均不予拟录取。

(六)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体检

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进行。

十、注意事项

由于学科(专业)差异,请考生仔细阅读学院发布的调剂工作办法,按要求申请调剂。

十一、监督联系方式

咨询及申诉渠道

1. 咨询及申诉方式

咨询电话:陈老师0371-61916602

咨询QQ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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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诉电话:赵老师0371-61916679

2. 研究生处监督电话:0371-61912520

   校纪委监督电话:0371-61912610                                

               航空宇航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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