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和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字【2021】7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航空宇航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转专业工作总体要求
(一)转专业对象
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非毕业年级(不含南乌拉尔学院学生),南乌拉尔学院学生转专业办法按照学校通知要求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2.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转入普通类专业的;
3.跨录取层次的;
4.二本批次转到一本批次的;
5.专升本学生。
(三)转出学生基本条件及转出名额
我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非毕业年级申请转出的,学院不设转出名额和条件限制。
(四)转入学生基本条件及转入名额
1.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非毕业年级申请转入的,须符合学院转入名额和条件限制。
2.转入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学习态度端正,志向明确;
(2)身体条件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标准;
(3)申请转入、转出的学生,每人只能申请一次,可填报两个志愿。
(4)2024级申请转入学生应获得第一学期培养方案要求的应修学分,各课程成绩均在60分以上,经审核后认定具有转专业资格;其他非毕业年级申请转入学生已修读的全部必修课程成绩均在60分以上,经审核后认定具有转专业资格。
(5)对于中外合作办学/中外课程合作的学生只能转入中外合作办学/中外课程合作专业,不能转入普通本科专业。
3. 转入名额
各专业拟接收转入学生人数如下:
序号 |
专业名称 |
2024级 |
其他非毕业年级 |
1 |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
≤10 |
≤2 |
2 |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
≤10 |
≤2 |
3 |
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 |
≤4 |
≤2 |
4 |
航空航天工程 |
≤5 |
≤2 |
注:根据各专业报名人数情况,在学院招收人数总额限制下,各专业间拟招收人数进行动态调整。
二、转入学生考核办法
(一)资质审查
1.审查内容:⑴学生思想政治表现、在校生活和学习情况。
⑵学院转入基本条件和具体要求。
2.审查时间:2025年4月(具体时间待定)
对于申请转入且通过资质审查的学生,由学院组织各系部根据报名情况开展转专业考核工作。
(二)转专业考核
1.考核条件:
所有通过资质审查的转专业学生均将进行考核,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考核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时间:
第一志愿面试:2025年4月(具体考核安排及时间待定)
第二志愿面试:2025年4月(具体考核安排及时间待定)
3.考核成绩:
学院各专业转专业考核成绩以面试成绩为主,成绩为百分制。面试主要评分标准包括:
(1)自我介绍: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专业学习成绩排名等;
(2)基本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和思维敏捷能力等;
(3)专业潜力:包括专业认知,专业技能等;
(4)个性品质:刻苦钻研科学知识、严谨务实、勇于迎接挑战的意志品质,合作互助的团队精神等。
三、转专业程序安排
(一)时间节点
1. 2025年4月(具体时间待定),成立学院转专业工作组。
2. 2025年4月(具体时间待定),学生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申请转专业报名,每个学生可申请填报两个专业志愿。
3. 2025年4月(具体时间待定),参加转专业的学生从教务系统中导出《郑州航院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成绩单(41号令)和平均学分绩点在原专业排名(加盖学院成绩公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上面写明联系方式)和无违纪证明(见附件一)等材料纸质版提交至学院教学办公室。若两个志愿均为航空宇航学院专业,上述提交的材料需准备两份。(地址:08B311,电话:0371- 61916607,邮箱:286956200@qq.com)提交材料时请现场扫码加入学院转专业微信群。
4. 2025年4月(具体时间待定),学院完成转入学生资质审查。
5. 2025年4月(具体时间待定),学院各系部对转入学生进行转专业考核,按照学生自愿和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并在航空宇航学院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6. 2025年4月(具体时间待定),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拟转入学生名单和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报送教务处。
(二)提交教学办相关材料
1.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
2.转入学生2024-2025-1学期成绩单和平均学分绩点在原专业排名((41号令)加盖公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上面写明联系方式)和学生无违纪证明。无违纪证明由辅导员学生口开出。(格式见附件)
3.系统中上传附件要求:上传附件内容如上述第二条要求,附件命名格式为:每位学生统一上传一个压缩包,压缩包命名为“原学院-姓名-转专业材料”。
压缩包含有下面三个文件,分别命名如下:(1)原学院-姓名-成绩单;(2)原学院-姓名-身份证,上附联系方式;(3)原学院-姓名-无违纪证明。
4. 申请转专业学生填报的两个志愿均为我院的,提交材料时,材料1与材料2纸质材料需提交两份至教学办,材料不全、不规范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5.如有其他专业特长,也请将实证材料纸质版一并上交。
6.申请转专业的各位同学务必严格按照方案中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各项工作,因个人原因错过转专业时间的,后果学生自负。
四、其他
(一)根据校教字[2021]7号文件第十五条规定及《郑州航院本专科学生参军入伍教学相关优惠政策(试行)》(教发[2022]8号)第一条规定,对于应征入伍退役复学的大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在符合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优先接收其申请的专业转入(需提供入伍、退役复学等证明材料)。
(二)转入学生,将参加转入专业下学期所修课程的选课,随转入新专业教学计划修习课程;转入学生在原专业所修的学分由学院根据转入专业教学计划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学分互认,并根据转入学生的具体情况确定其应补修的课程,转入学生应制定相应的补修课程计划。
(三)原则上平均学分绩点在原专业排名前50%的学生优先考虑。
(四)若第一志愿录取计划数已完成,则不再进行第二志愿考核。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及时联系航空宇航学院教学办。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方式:0371-61916607
航空宇航学院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