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助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决定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科技攻关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是河南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单位治理机制健全,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具备承担项目实施的能力。
(二)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0岁,在同一类科技计划中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请新的项目资金。同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只能承担一个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申报同一年度多类计划项目的,将根据各类计划项目立项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查重确定。
(三)项目申请人填写申报材料时,须按照填报要求注意信息回避,在申请书第二、三、四、五部分不得出现项目负责人、申请单位等相关信息。对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回避的,将按无效申报处理。不接受涉密内容项目申报,申报材料请作脱密处理。
(四)各申报单位应加强项目筛选审核,强化科研诚信管理,加强科技伦理审查。同一项目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专项资金立项支持。同一申报单位须通过单个推荐部门申报,不得多头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拟推荐项目情况需经内部公示。
(五)支持方式包括经费支持和指导立项。经费支持项目全面推行科研经费“包干制”,实行项目经费定额包干资助,项目申请人不再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实行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合法性负责。
(六)加大对青年科技人才支持力度,各部门、各单位在科技攻关项目推荐中,应向一线青年科研人员倾斜,原则上推荐38岁以下人员比例要达到一半以上。
(七)项目实行限额推荐,我校推荐指标125项,单列指标:河南省航空材料与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2项、 河南省通用航空技术重点实验室2项。
二、申报程序
(一)用户注册。个人(申报人)和法人(单位管理员)用户须在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注册并实名认证后,才能登录系统,已完成注册和认证的用户仍使用原账号。各主管部门(单位)管理员用户仍使用系统统一分配的账号登录系统。
(二)单位信息填报。申报单位基本信息统一由法人(单位管理员)在提交本单位项目之前填写或更新完善,法人(单位管理员)提交后,单位所有申报人均能及时共享显示,不需单独、重复填报。
(三)项目信息填报。项目申报人按照指南要求,使用个人账号登录“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hnkjt.gov.cn/)”填写项目申报书。法人(单位管理员)使用法人账号登录系统审核项目,提交至科技主管部门(单位)。
(四)审核推荐。科技主管部门(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指南和限额推荐要求审核项目,将审核通过的项目申报书提交至省科技厅。申请财政经费的项目申报书转送财政主管部门(单位)备案。
三、校内申报相关要求
(一)本年科技攻关对各学院实行限项申报,学校根据近两年各单位科技攻关项目立项情况、获资助项目情况及项目结项情况确定了各学院申报指标,申报指标见附件3。为确保申报项目质量,各学院在提交至科技处之前,须进行院内评审,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
(二)从河南省航空材料与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及河南省通用航空技术重点实验室申报的教师须直接联系相关实验室。
(三)校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项目申请人直接提交相关材料至科技处。
(四)学院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的时间截止至2025年10月8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各项目负责人提交申请材料应包含以下材料:
1.申报项目清单(见附件2)电子版;
2.项目申请书电子版:仅为正文部分WORD文档,文件名称为项目申请人姓名(在申请书第二、三、四、五部分不得出现项目负责人、申请单位等相关信息),电子版发送至HYky@zua.edu.cn电子邮箱。
3.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两份,用于推荐评审,由系统导出PDF申请书全文,(如系统不稳定导致申请书无法导出,可打印)。
请项目申报人如实填写项目申报内容,确认提交前可以多次修改保存;科技主管部门(单位)审核期间退回修改的项目可以再次提交;已提交至省科技厅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此次申报时间有限,请各项目申请人、单位管理员和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填报、提交并审核推荐,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相应权限;系统关闭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1-6196602
河南省航空材料与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高前程,15225187904
河南省通用航空技术重点实验室:蒋腾,17839955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