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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21年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7 发布人: 浏览次数:[]

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校教字〔2019〕131号)和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发展需要,现开展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说明

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属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的单列项目,获批立项的项目视同校级教改项目。

二、选题范围

1.创新创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索与实践;

2.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构建研究;

3.学科竞赛融入课堂教学的实践应用与研究;

4.学科竞赛赛前训练模式研究与实践;

5.工程创新训练体系改革探索与研究;

6.创新创业通识课程教学改革、新课开发研究与实践;

7.基于专创融合的专业课程改造实践研究;

8.基于思创融合的课程教学改革与研究;

9.社会实践“金课”建设研究与实践;

10.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改革探索与实践;

11.创新创业实践平台的构建与运行机制研究;

12.学生创新创业社团组建、运行研究与实践;

13.现代工程实训创新教学平台构建研究;

14.工程实训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构建;

15.其它对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创新创业教育质量有重要意义的自选课题。

以上为选题内容的大方向,不是具体项目名称。申请者应参考上述选题范围,基于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现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确定具体申报项目。

三、申报条件

(一)人员要求

项目主持人原则上由从事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者并具备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具备初级职称人员作为主持人申报项目需主讲过1门必修课程,教学效果良好、指导过学生获得B类及以上学科竞赛省赛及以上奖项。

项目主持人和主要成员限主持1项,项目成员数量(含主持人)限8人。

项目主持人有未结项的校级教改项目,原则上不得申报本项目。

(二)申报要求

各学院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公示,择优推荐不超过2项(不得与教务处的教改项目重复推荐)报送创新创业中心。各学院要做好对项目主持者、参与者资格及项目重复申报的审查,做到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双把关”。

(三)研究时限

获批立项项目研究时限1年。

四、报送材料

4月19日(周一 中午12点之前),请申报教师将《郑州航院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报申请书》纸质版3份(附件1)和《郑州航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汇总表》1份(附件2)统一报送至学院教学办,电子版发送至教学办刘老师钉钉。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6191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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